1月30日福建举办文物保护法专题培训会,全省120余人参加
应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方位提升全省文博系统干部法治素养以及依法履职能力,推进新时代福建文物保护工作朝着规范化、法治化方向发展,于1月30日,福建省文物局在福州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培训会。
此次培训特意邀请文物出版社社长,也就是曾经担任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的金瑞国来担当主讲嘉宾,由福建省文旅厅副厅长兼省文物局局长傅柒生来主持会议,培训是以线上与线下相互结合的形式来展开的,全省文博系统里相关业务骨干总计120多人参与了参训学习。

讲课时,金瑞国围绕这几个关键议题,展开了不深奥且易懂的系统解释:中国文物保护法制发展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次修订的核心要点,文物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新法贯彻实施的要求等。他把立法精神和实践案例紧密相连,生动地阐明了法律修订对于巩固文物保护成果、提高文物治理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意义,助力参会人员精确掌握法律条文的核心要义与实践应用要求,从而为实际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指引。

会议着重指出,这次培训具备理论方面相当的深度,以及实践层面较强的指导性,针对福建省去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而言,在统筹展开文化遗产系统性的保护,整体性的保护以及统一监管这些方面,指明了前行的方向,并且提供了可遵循的依据。
会议提出要求,针对全省各级文物部门,需借此次培训的机会,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严格遵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各项规定,扎实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全流程工作。要持续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凭借坚实的法治保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筑牢文物安全防线,为福建文化强省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省文物局)
作者: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