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建厅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前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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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建房〔2026〕1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全方位贯彻执行落实中央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去落实省政府达成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开局的政策举措,着重致力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依据城市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策略来控制增量、去除库存、优化供给,从多个维度去振奋提振住房消费,进而制定出以下这些措施。
一、优化市场供给
一是要对土地供应予以优化呀,各个设区市呢,应当按照人口结构所发生的变化,以及产业发展呈现出的趋势,还有住房供需的具体状况等等这些方面,科学地去编制并且公布“十五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以及年度住房发展计划。
秉承“以需定供”原则,依据住房发展规划,合理拟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划,对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予以统筹,按照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妥当把控供地区域、规模以及时序。当中,福州、厦门、泉州这三个重点城市依照国家调控要求展开。其余市、县(市、区)里面,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超出24个月的,应当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处于12(不包含)至24个月的,依照“盘供平衡”的原则实现供应。
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于土地出让这个环节,全面统筹并完善托育、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的配套,依照所确定的规划条件,对商业、车位等配置比例进行合理调整。
(二)促使住房供给得到提升,各个地方应当动态性去把握那些尚未开工的项目,对于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相对较短的区域而言,要去督促相关项目加速前期工作的进程,进而推动其提前开工建设。
做好主动靠前的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房地产“白名单”融资协调事宜,满足在建项目具备的合理融资需求,促使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得以加快,进而形成有效的供应。
(三)推动好房子的建设工作,促使其不断向前发展。对规划条件予以优化,引导企业经由改进户型设计这一途径,通过提升规划布局进行推进,借助完善配套设施来辅助,运用普及数字家庭技术应用的方式,致力于建设具备安全特性、拥有舒适体验感、呈现绿色环保特质、展现智慧功能的优质房子。
鼓励各地于核心区域,挑选配套资源完备的优质项目,首先推行商品住房全装修交付,推广菜单式装修,用以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居住需求。
各地被鼓励在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当中,优先去选择现房销售;要是继续实行预售的话,那就落实项目公司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预售资金监管,以此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支持住房消费
推进政策落实,各地要全面落实已出台的有效政策,适时优化共有产权实施细则,积极谋划房票接续项目,高库存县(市、区)要加以区分,加快实施房票安置、“共有产权”购房等政策且鼓励各地探索收购存量商品房,以此促进库存去化。
(五)开展购房补贴举措。助力各地依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以及房地产发展情形,阶段性施行普惠性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补贴、商办用房补贴等补助办法。拓展人才认定范畴,支持不同层级人才借助购房补贴、贷款贴息等途径满足住房需求。
(六)进行组织促销活动的相关事宜。激励各地去组织房地产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积极地开展线上线下房展促销活动,在春节、元宵等返乡季这个时间段,结合民俗文化活动,针对返乡群体展开专项购房推介。深入推进“两岸融合”,给予支持面向在闽台商台企开展团购促销活动。
(七)对住房套数认定予以优化,支持各地去落实调控自主权,将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加以优化。
对于多孩家庭,其提出在本地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以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便将会按照首套房利率来执行。
三、深化住房“以旧换新”
(八)倡导“卖旧换新”的行为,全方位地去落实个人售卖住房时增值税以及换购住房时个人所得税退税等优惠政策。
鼓励各个地方搭建起商品住房“卖旧换新”的平台,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关联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三方协议,鼓励经纪机构优先去推介“卖旧”的房源,约定好旧房出售的期限。要是没有在期限内把旧房售出,那么就无责解除协议并且退还意向金。规范二手房市场的交易秩序,推行跨行“带押过户”,简化交易流程,鼓励开发企业针对商品住房“卖旧换新”给予购房优惠。
在省内,有这样一类缴存人,他们出售了自身拥有的住房,并且在十二个月之内,又去购买二套自住的住房,之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是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规定的条件,那么便会按照首套房的利率来执行。
(九)对“收旧换新”予以支持。各类主体被鼓励依照市场化原则去收购二手房,收购因贷款逾期(含公积金贷款逾期)而进入司法处置程序却流拍的商品住房,收购价格能够通过双方协商、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被合理确定。
政府主导的情况下,能指定本地国有企业,使其结合主责主业,作为收购主体,借助财政注资的方式,运用银行低息贷款,凭借自有资金等进行收购,这些收购来的可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所用,可用于长租房所用,可用于人才公寓所用,可用于再次销售等。
予以金融机构提供收购贷款支持的鼓励,对于那些其中符合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的项目,能够按照规定去享受财税、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十)对装修提取予以支持 ,有条件的设区市 ,若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 ,可支持缴存人 ,在本地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 ,于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 ,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把它用于所购住房装修 ,提取额度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以及装修单价标准来计算 ,装修单价标准 ,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确定。
(十一)对购买车位(库)提取予以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若能依据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可支持缴存人,在省内购买与所购房产处于同一小区的、具备独立产权的车位(库),3年内,取得有效购置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款。
对于城市更新提取予以支持,缴存人能够依据大修自住住房这一情况,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项目里,个人所出资的那一部分。
(十三)将代际互助政策予以延续,缴存人于省内购买自住住房,并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在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后,若存在不足部分,那么可提取购房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账户余额。
(十四)将购房提取的时间限制放宽。缴存之人,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的住房,进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能够在最迟获取有效的证明材料该日起3年之内,一次性去进行申请。
五、推进城市更新
有序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持续支持各地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大力度推进城中村改造,着重处理城中村在公共卫生方面、安全风险方面以及人居环境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对符合相应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使其能够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用于推行房票安置等方式、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的中央及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被使用,通过多渠道来筹集安置房源。
一十六,对“自拆自建”予以支持。支持各个地方依据城市具体情况、针对单个项目制定相应策略,推进城镇老旧且危险破旧的住房进行自主更新,按照原本拆除的样子进行原拆原建。鼓励各个地方对比优化完善在规划设计、产权登记、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尊重群众的意愿,依据项目的成熟程度分步骤组织推动实施进程。
各地被支持去探索老旧危旧居住房屋自主更新改造的新的模式,银行这类的金融机构被鼓励去提供信贷方面的支持,贷款期限被合理地设置,贷款条件被适当地放宽,优惠的利率支持被给予。
六、提升保障服务
各地要加强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组织主流媒体、权威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客观、且准确、还全面地去解读市场走势,以及最新政策,强化正面宣传,并且进行舆论引导,以此来提振市场信心,从而以稳定市场预期。
(十八)将主体责任予以落实。各个地方要依据城市具体情况来制定相应策略,把配套激励政策加以落实,同时还要对所管辖的县(市、区)的指导予以强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加速进行细化并落实。
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1日
作者: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