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政策6方面优化调整,含贷款套数认定及装修提取等
福州新闻网于3月9日发布消息,记者是李琪与石磊磊,在当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文件,此文件针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在贷款套数认定方面予以优化调整,在住房装修提取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在车库(位)提取方面作出了优化调整,在代际互助使用范围方面有优化调整,在建造翻建大修提取方面实施了优化调整,还在规范公积金使用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共涉及6个方面。
针对贷款套数认定,新政把首套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适用范围给扩大了,规定在省内要是出售了自有住房,在往后的12个月内又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还有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时,都能够执行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在延续原政策所说的“在购房所在县(市)区无自有住房便可以享受到首套房利率”的基础之上,使得更多家庭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此政策适用于2026年2月1日(含)之后发生的购房行为,并且还把异地公积金贷款纳入到了政策支持的范围之内。
在住房装修提取这件事上,新规给出了明确规定,缴存人要是在本市买了自住住房,从取得有效的购房证明材料开始,满6个月起,一直到5年以内这个时间段,能够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来搞装修。提取的标准是按照1500元每平方米来执行,一旦建筑面积超过了144平方米,那就要按照144平方米来进行计算。同一个家庭仅仅只有一套住房有申请提起一次公积的资格,籍此来帮助缴存人家庭提升居住的品质。
并且,新政对车库(位)提取业务办理做了进一步规范,将“网签时间在2025年9月18日(含)之后”这一限制条件予以取消,与此同时,针对同一小区,明确规定购买了车库(位),且持有车库(位)不动产权证书达到6个月以上的情况,能够在三年内一次性提出申请提取,以此为群众完善住房配套提供便利。
新政进一步拓宽代际互助用作范畴,把购买自住住房范畴从“本市行政区域内”扩充至“福建省内”,并且增添配偶的父母能够参与提取,更优地施展家庭购房协力。
新政对建造、翻建、大规模修理自用居住房屋的办理条件作出调整,原条件是自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日期开始,在一年之内一次性提出提取申请,现在调整为自最晚拿到有效证明材料的那一天起身,在三年的时间范围之内一次性提出提取申请,如此一来能为市民建造以及修缮居住房屋给予更为充裕的时间以及资金方面的支持。
除此以外,为维持公积金运用的秩序,新规明确了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期间之内,配偶相互之间产生住房交易的情况时,公积金提取以及贷款是不被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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