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等三部委联合印发换届纪律通知,明确‘十严禁’规定
今年起,省市县乡领导班子会陆续开展换届。为落实党中央严肃换届纪律要求,保障换届工作顺利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近日,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换届工作里认真把它贯彻执行。
《通知》表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国家领导人同志作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持全面从严治党理念,持续地进行正风肃纪反腐工作,致使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持续增强,选人用人的状况以及风气获得根本扭转,这为严肃换届风气筑牢了坚实的基础。然而,与此同时也要清晰地认识到,选人用人当中的腐败现象以及不正之风依旧禁而未绝,有些问题存在着反弹回潮的风险,有些问题展现出新的阶段性特点,干扰破坏换届的隐患还没有完全消除,针对这些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这份《通知》清晰地明确了“十严禁”的换届纪律规定,具体是,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严禁进行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严禁个人恣意说了算,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严禁违规任用人员,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活动。对于那些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情况,一律会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通知》着重指出,需强化思想方面的引导,达成教育处于先行状态、警示处于先行状态、预防处于先行状态。切实认真地抓好学习教育工作,始终坚定不移地运用国家领导人所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凝聚人心、铸就灵魂,巩固并深化党内集中开展的教育成果,教导并引导党员干部以及代表委员深切领会“两个确立”所具备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达成“两个维护”,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全面推进谈心谈话深入进行,党委书记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且组织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们,要跟重点岗位干部还有相关人员开展专题谈心谈话,以此来提醒他们引领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大力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留意善于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去开展警示教育,从而督促党员干部以及相关人员深切彻底吸取其中的深刻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时刻警钟不断长鸣。
《通知》着重指出,需严格展开监督查处工作,持续性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那种高压态势。突出关键要点强化监督检查,运用好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所取得的成果,着重致力于加强提前进行分析研判,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风险排查。针对个别顶风违纪、冒险行事、触碰底线的苗头以及倾向,要尽早发觉、及时予以处置。通过多种举措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各级组织部门要联合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针对换届风气展开巡回督查。在大会选举期间,上级要派遣督导组,针对换届选举以及会风会纪进行现场督导。切实让群众监督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妥善运用“12380”、“12388”等举报平台以及信访、网络等渠道,及时予以受理,并且优先办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于触碰换届纪律、破坏换届风气行径一旦出现就予以打击,依照规定、纪律、法律从严从快查处,严肃展开通报且进行问责。坚定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针对那些受到不实举报已经或者很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确实有必要进行澄清的情况,应当采用恰当方式予以澄清。
《通知》着重指出,需强化党的领导,将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要把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当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内容,切实强化领导、做好统筹,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推动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增强合力。要将换届风气当作评价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关键要素,对于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本地区换届风气不良、纪律松懈涣散,进而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严格追究相关党组织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换届选举里的违规违纪问题,如果该发现却未发现,或者发现了却不报告、不处置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向上追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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