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福建代表团审议生态环境法典等草案,周祖翼发言

发布时间:2026-03-09    来源:网络整理

3月8日,福建代表团,该代表团是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举行了代表小组会议,此次会议审议了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还审议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也审议了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代表团团长,其同时是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是周祖翼,代表团副团长,此副团长同时是省委副书记、省长,是赵龙,于伟国、黄志贤等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同志到会,目的是听取审议意见。

周祖翼代表讲,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表示完全赞同的同时,也完全赞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以及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国家领导人生态文明思想当作纲与魂,靠着法治方式去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极为充分地彰显出大国大党责任担当、美丽中国民生底色以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领导人关于加强及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立意深远,体系完整,切实可行,为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稳固法治基础。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领导人关于发展战略与规划的重要阐发,秉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着重强化规划制度的系统性与协调性,必定能更高效地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所具备的战略导向功能。福建会严谨地抓好贯彻施行,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构建,高质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相关事业,持续提升地方规划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以及规范化程度,凭借法治的力量去保障福建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里竭力争取领先地位。

赵龙代表陈述,三部法律草案秉持以国家领导人新时代呈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导向,具备很强的时代特性、前瞻特性、引领特性,对其表达完全的赞同态度。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凭借国家领导人生态文明意念予以引领,着重突显适度法典化,强化生态方面惠及民众的理念,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里的一座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里程丰碑。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坚守正确的政治趋向,显著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这种意识为主线,为我们全方位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这一事业赋予了科学性的引导指示。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对国家规划体系予以完善,其体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加强规划实施保障,这有利于提升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水平。三部法律草案审议通过之后,我们会认真展开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全力打造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集中精力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里奋勇向前。

于审议之际,代表们宣称全然赞成三部法律草案,而且依照自身工作岗位以及履职实际状况,给出具备建设性、高质量的意见与建议。(记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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