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3 月 1 日起福建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生育保险啦
前几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与福建省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这三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一份《关于完善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以下简称的《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在那些具备条件的统筹区里,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还有农民工,乃至新就业形态人员,也就是以下统称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参加生育保险了!
此举会进一步让福建省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以及待遇享受政策趋向完善,推动医疗保障领域里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达成落地且产生效果。
《通知》作出明确规定,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是由个人在进行职工医保费缴纳这个行为的时候,同时去做好那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相关事宜,进而参加生育保险,并且能够按照规定去享受到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等差类别关于生育保险应拥有的待遇。
《通知》针对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予以了优 化,灵活就业人员所领取的生育津贴,依照连续参保的时长,去享受对应的待遇。
《通知》提出要求,各地负责医保事务的部门,要不断持续地优化生育保险经办相关服务具备何种能力,去做好生育相关保险参保之后待遇核准支付这一项工作,达成生育医疗对应的费用能够实现“一站式”结算的情况出来,生育津贴要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这件事,从而去保障确定群众能够及时并且便捷地享受到生育保险所给予的待遇,进而增强群众对于医保方面所拥有的获得感以及幸福感。
据知悉,自3月10日起始,福建医保部门会把输卵管镜检查等那些跟生育支持紧密关联的妇科医疗服务项目归入医保报销范畴。近些年来,福建医保部门陆续颁布一系列踊跃支持生育的医保政策,依次把辅助生殖、分娩镇痛等40多项生育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类能够另行收费的耗材包容进医保报销范围,推行异地生育备案“马上申请马上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直接发放到个人”、新生儿医保待遇“出生就可享受”,编织起一张涵盖孕前、产前、产后以及育儿整个周期的生育保障网络。
此次,福建医保部门不断加大政策对于生育的支持力度,把灵活就业人员归入生育保险覆盖范畴,这会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生育保障权益,有助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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