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人工智能项目实施方案,新旧政策对比及支持措施解读

发布时间:2026-02-12    来源:网络整理

近日,《福建人工智能项目实施方案》出台,此处简称《实施方案》,它提出要聚力去发展行业垂直模型,以及新一代智能终端,还有智能体等新技术新产品,要培育壮大重点骨干企业,要打造提升高能级公共平台,要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要推动“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应用,进而赋能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东南网2月12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林霞)。

福建省在2023年的时候,出台了《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也就是所谓的“旧十条”,而后到了去年年底,又出台了《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简称为“新十条”,紧接着《福建省人工智能项目实施方案》也出台了,那么这一系列一揽子重磅政策出台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深意呢?其“含金量”到底有多高呢?针对此情况,记者对省工信厅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新十条”是基于对原有政策的评估而提出的,这十条措施支持力度更为大,针对性更为强。此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新十条”的支持范围以及标准,提出对优质人工智能项目通过采取最高限额、分档补助等方式来予以支持,并且提出了具体的申报条件以及实施流程。

与“旧十条”相比较而言,去年年末时的“新十条”增添了若干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支撑举措。比如说,将培育人工智能行业的垂直模型当作主要的进攻方向,把培育平台作为关键的着手点,对培育高层次人才予以支持。

具体该如何去做呢?《实施方案》明确了具有特定性的补助 的标准。其中 ,将项目投入状况 、技术先进程度 、升级可持续性质 、用户使用评价以及推广成效等 诸多因素 加以综合考量 ,针对人工智能优质行业垂直模型 ,区分成为A 、B 、C三档 ,分别予以给予额度为1000万元 、600万元 、300万元的补助 ;补助的金额不会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同时,将平台建设投入、研发创新能力、共享服务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考量斟酌,对于优质平台牵头建设单位,划分成A、B、C三档,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而且补助金额不会超过平台建设实际投入的50%。

此前,“新十条”对“旧十条”里的3条延续政策的奖补标准予以提高,其一,加大培育人工智能优质企业的力度,其二,对培育人工智能优质产品加大力度,其三,加大支持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招商对接的力度。

《实施方案》进一步有了说明,支持的是培育人工智能优质企业,会综合考量综合实力、研发创新、市场应用這些因素,对于优质企业分A、B档,分别给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开发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智能芯片、智能装备、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等人工智能优质产品,综合考虑产品的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成效和用户侧评价等因素,对人工智能优质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等。

“新十条”是在“旧十条”政策基础之上,将算力补助政策普惠范围予以扩大,还降低了补助门槛。针对此情况,《实施方案》有所提及,即支持那些开发或者应用人工智能模型的企业,去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对于年度购买智能算力服务总金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会按照企业年度实际购买智能算力服务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并且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针对人工智能创新优质平台、优质产品、优质企业,以及人工智能优质行业垂直模型申报,还有采购算力服务补助申报,都给出了特定条件。比如说,人工智能优质行业垂直模型申报主体得有专业人工智能项目研发团队,相关模型要有明确应用场景需求,数据集来源稳定,模型设计科学合理,准确性和可靠性高,已实现应用且效果明显,项目总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等。

那些有着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项目,能够先行朝着归属的设区市方面,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去报送,之后呢,后者会针对申报材料开展初步审查,随后省级的层面会组织专家启用材料评审或者是展示答辩等这样的方式来进行评审。对于达成重大技术突破,有着可以快速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特质的优质项目 ,省级方面将会适时牵头组织起来,并且能在相关的行业里推广对接。

作者: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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