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省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重点事项提示
全省各用人单位:
在2026年,这一年属于“十五五”规划开始的第一年,同时也是《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得以施行的第六个年头。为了能够进一步去保障女职工所拥有的合法权益,进而推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及《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还有《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在就针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重点事项作出如下提示:
一、保障平等就业以及职业发展权利,用人单位于招聘之时,在录用环节,在岗位作出安排之际,于晋升进程当中,于培训里面,在薪酬方面,不得因性别而歧视女职工,要为女职工给予公平的就业机会以及职业待遇。
其二,要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予以落实,不能够因为女职工处于怀孕阶段、生育阶段以及哺乳阶段,就对其降低薪酬、解除劳动合同亦或是取消聘用关系。当劳动合同的期限已满,然而女职工正处于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阶段且尚未满期之时,除非是女职工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持续直到“三期”满之际方停止。对于为处于“三期”阶段的女职工提供心理关怀、健康方面的指导以及岗位方面的支持这种行为要加以鼓励。
三、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生育保险,并且做到足额交付费用。用人单位需要如实去申报职工的数量以及工资总价,每个月都必须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同时鼓励针对灵活就业还有新就业形态的女性工作者缴纳生育保险。
四、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构建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制度,给予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以及相应防护措施,并定期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知识的培训工作。每间隔两年最少组织一次包含妇科项目的健康体检活动,三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女职工应当额外增加进行乳腺癌、宫颈癌相关筛查。
五、要严格去执行产假,以及哺乳时间,还有育儿假的相关规定。要是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所规定生育子女的情况,那么女职工生育能够享受到在158天至180天这个区间的产假,男方可以享受到15天的照顾假;流产产假是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去享受15 - 30天、42天或者98天。对于怀孕不满三个月、七个月以上并且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每天要安排1小时的休息或者哺乳时间(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就增加1小时),不可以去安排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夜班劳动。在子女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各自能够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六、促使集体协商以及女职工权益专项保障得以推进。针对平等就业、职业发展这一情况,薪酬待遇、生育保护这种情形,工作家庭平衡、防治职场性骚扰这些事项,展开集体协商而且将其纳入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之中。
七、推动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构建。女职工数量比较多或者所占比例相对较高的单位,应当依据实际状况去设立“妈妈小屋”(也就是女职工休息哺乳室)之类的设施。对采取弹性工作安排、灵活办公、托管托育服务等举措予以支持,以此来协助职工将工作与家庭两者之间的关系平衡好。
福建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
作者:编辑